雨湖区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 10名干部“免罚”
2020-10-13 08:54:0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潭在线 | 编辑:陈娟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472

湘潭在线10月13日讯(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 谢雨芬)“该同志虽然工作方法欠妥,但其出发点是为了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开展,且不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,经综合考虑,不追究其纪律责任。”近日,一则“免责”通知,让雨湖区鹤岭镇扶贫专干潘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。

在今年的扶贫工作中,潘某第一次尝试开展产业扶贫项目,由于经验不足,又急于求成,导致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到位现象。“如果是在之前,应给予警告等轻处分或者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,”雨湖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介绍,考虑到其实际效果较好,扶贫项目鸡苗、鸭苗成活率大,贫困户满意度也高,根据今年新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,潘某“幸运”免于纪律处分。

和潘某一样得益于容错纠错机制免于处罚的干部,今年雨湖区共有10名。今年2月,雨湖区纪委监委出台《关于实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将容错情形细化为4个方面9种情形,制定了尽职免责的相关条款,区分好失职与失误、敢为与乱为、负责与懈怠、为公与为私的界限,善待试错者,宽容失败者,为先行先试、勇于担当的人“兜住底”。

容错的同时,雨湖区纪委监委坚持有错必纠、有过必改,明确各级党委(党组)履行纠错主体责任,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纠错监督责任,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、约谈提醒等方式,督促抓好问题纠正。今年以来,已下发函询通知书47份,约谈48人,监察建议书3份,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,督促整改各类问题96个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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